不忍棄我、偉大的愛
引言
馬西森 (George Matheson, 1842-1906)是一位蘇格蘭的牧師、聖詩作者、作家。馬西森曾訂過婚,但當他的未婚妻得知他即將失明的時候,就表明不能和一個盲人過一輩子。他寫了〈不忍棄我的大愛〉這首聖詩,相信是他因自己的經歷,發現人間的愛不可靠,但神的愛卻是不離不棄,於是寫下這首讚美詩,成為經典之作。後來馬西森終身未娶。1
這首聖詩描述神那不離不棄的愛,十分感人。2 今天讓我們從何西阿書第十一章,來看神這份永恆不變之愛。
何西阿書第十一章,可算是聖經中描述神的愛最細緻、最熾熱的一章。這章出現「愛」這字共三次,分別用了兩個希伯來文的字:先是ʼarab ( 十 一 1 、 4) ,是希伯來文常見的「愛」,具有強烈感情在其中;另一個是naham (十一8),可譯為「憐愛」。3 何西阿書的寫作目的,是要顯明神那不忍捨棄的偉大的愛,並且不斷呼喚背道的以色列回歸。
何西阿書寫到第十一章,可算是達到了高潮。不少解經家基本上都將這卷書分為兩大部分, 詹遜(Irving Jensen) 的分段可作為代表:
- 個人的:淫亂的妻子與忠信的丈夫(1-3節)
- 國家的:淫亂的百姓與忠信的父神(4-14節)4
兩個象徵性的描述,先是第一部分的夫妻關係,在第二部分就轉移到父子關係。
配合上列的大綱,這章可分為三個段落:
- 過去:神的呼召和以色列的背叛 (1-4節)
- 當時的未來:神藉着亞述警示以色列的安危 (5-7節)
- 末世的未來:神不會容讓以色列被徹底毀滅,承諾將臨的復興 (8-11節) 5
這三個段落,可轉化為三個層次,用以論述神的愛。
一. 神的愛在主動揀選時就開始 (1-4節)
1 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,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。2先知越發招呼他們,他們越發走開,向諸巴力獻祭,給雕刻的偶像燒香。3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,用膀臂抱着他們,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。4我用慈繩(註:「慈」原文作「人的」)愛索牽引他們,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夾板,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。
何西阿是北國的先知。他事奉的初期(公元前790-740年), 亞述國勢力減弱, 而北國以色列因為國勢富強便離棄神, 做盡各樣邪淫、犯罪、拜偶像的事, 因此, 神興起先知何西阿, 警告並引導以色列回轉歸向神。先知從開始就描述神好像一位慈父, 愛顧並保護着自己的兒子。1至 4節便用一種三文治結構, 來凸顯神那不離不棄的愛。這結構, 不論上、下也提及神的愛, 而中間卻道出人的背逆:
A. 神……主動呼召 (1節)
B. 人……無情背離 (2節)
C. 神……仍舊施恩 (3-4節)
A. 神……主動呼召 (1節)
第1節說:「以色列年幼的時候,我愛他,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。」神對以色列人的愛,在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開始。神記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 要讓他的後裔成為大族、大國。「呼召」 一詞, 在1-2節中兩次出現, 然後在第7節又再次出現, 不過, 那是指人向神明的呼叫(呼喚)。
「我愛他,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。」兒子的象徵,早在出埃及記四章22-23節就出現了:「你要對法老說:『耶和華這樣說:以色列是我的兒子,我的長子。我對你說過: 容我的兒子去, 好事奉我。你還是不肯容他去。看哪, 我要殺你的長子。』」
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時候,就像是民族的誕生,如同神的兒子的出生。沃爾特克 (Bruce Waltke) 描述以色列民是一個「在雅各的父權和約瑟對埃及的管理下, 聯合起來的胚胎國家」。6神差遣七十人下埃及, 猶如精子進入埃及的胎腹中, 經過四百多年的孕育, 最後誕生出整個民族。
B.人……無情背離 (2節)
雖然以色列人沉浸在神的愛中,但第2節說:「先知越發招呼他們,他們越發走開,向諸巴力獻祭,給雕刻的偶像燒香。」
第2節原文沒有「先知」一詞,聖經新譯本與呂振中譯本的翻譯都是「我(神)」在呼召他們。神越是呼叫, 他們就越發走開, 頑固背逆, 忘恩負義, 在曠野拜金牛犢, 入了迦南地又拜巴力偶像。
他們的背逆與時下青少年的背逆十分相似, 經常有一種反叛心態,認為自己懂得的比父母親多, 經常與父母親對峙。當然, 這不是說所有問題都得歸咎於青少年, 作父母的有時候也當負起責任。不過, 在成長的過程中, 青少年的確多少會經歷一段背逆期。對信徒來說, 在跟隨主的路上, 亦經常會背逆神。當中的原因跟青少年的反叛心態也極為相似: 要獨立自主、不受約束, 有時候更是心中另有崇拜的偶像,因此遠離神。
加爾文曾說:「人的心是持續的偶像工廠 …… 敢於想像出一個受自己能力所規限的神……用不真實和空洞的外表來代替了神。」7偶像是甚麼呢? 陶恕說:「偶像崇拜的本質, 是心中嚮往對神明存有的想法, 卻是與真神的地位不相配。」8 當我們自我反省, 就會發現在生命中經常用別的事物取代神, 那些就是偶像了。例如:
- 沉迷於某些事物或愛好, 以致心中離棄神;
- 用忙碌作藉口, 忽略親近神與靈修的重要;
- 追求成功或別人的讚美悅納, 而偏離了在神面前得祂的喜悅的目標。
人心本質上就有了敗壞,在慾望的主導下, 人經常犯錯。因此, 不是要「隨心而行」(“Follow your heart!”), 而是要「守護你的心」(“Guard your heart!”)。就如箴言四章23節說: 「你要保守你心, 勝過保守一切, 因為一生的果效, 是由心發出。」
C. 神……仍舊施恩 (3-4節)
3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, 用膀臂抱着他們, 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。4我用慈繩(註:「慈」原文作「人的」)愛索牽引他們, 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夾板, 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。
雖然以色列人離棄神、背逆神,神卻仍然用祂那不離不棄的愛來愛他們。聖經新譯本將第3節翻譯為: 「然而是我教導以法蓮走路的。」意思是強調「不是別人, 是我!」, 「不是偶像, 是我!」。
是我「教導」 (3a 節 ) ;「用膀臂抱着」(3b 節 ) ;「醫治」 (3c 節 ) ;「用人情愛索牽引」(4a節);「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」(4b節)。「是我」一手將他們撫養成人,悉心照料他、教導他、栽培他、醫治他、扶持他,還「用膀臂抱着他們」,擔心他們跌倒受傷。時刻守護,從未放棄。第4節的「慈繩愛索」是很美的翻譯。它的原意在聖經新譯本譯得很好:「人的繩子、愛的繩索」;呂振中譯作「人情之繩子」。
二. 神的愛在管教懲罰時仍持續 (5-7節)
5他們必不歸回埃及地, 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, 因他們不肯歸向我。6刀劍必臨到他們的城邑, 毀壞門閂, 把人吞滅, 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。7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, 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, 卻無人尊崇主。
神早就知道他們會犯罪、背逆、不遵守誡命。雖然神沒有主動將他們交給外邦人, 卻容讓外邦人壓迫他們。因為這是神愛的管教。人只有在遭難的時候才會省悟過來, 重新審視自己的處境。
第5節聖經新譯本在括弧內的翻譯是個設問句:「他們必返回埃及地」(或譯:「難道他們不會返回埃及地嗎?」)「埃及」是奴役的地方, 以色列人以為自己依靠別國, 就不用再作奴隸。但神明白地說, 他們將會在亞述國的手下再次為奴。為甚麼神容許他們被侵佔呢? 第5節說, 是「因他們不肯歸向我」。第6節: 「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。」神按照祂與以色列人訂立的約, 來懲罰管教他們。
這個神諭,就像九章9節之後的神諭一樣,可能發生在北國何細亞王統治末期(公元前727-723 年左右 ) 。那時, 何細亞切斷了對亞述的貢賦, 並尋求與埃及結盟(王下十七4), 招致了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 (Shalmaneser V, 公元前727-722年) 的憤怒。而神的憤怒也通過亞述而彰顯 (5-6節)。
「回歸到埃及」是一種為奴的語言,顯然也是盟約用語(例如:申二十八68;參何七16)。9第5節的「歸回」,第7節的「歸向」與第11節的「返回」(呂振中譯本,和合本作「住」),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動詞「歸還」 ;是不同情況下,以不同的形式出現。這是神愛的管教, 因為上下文都提述神的愛。在天父的全智中, 祂認識這些背道的百姓, 他們要嘗到惡果才會清醒過來。在新舊約聖經中, 都有指出神愛的管教。最明顯的有兩段:
11我兒, 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, 也不可厭煩祂的責備;12因為耶和華所愛的, 祂必責備, 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。 (箴三11-12)
5……我兒, 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……6因為主所愛的, 祂必管教……10萬靈的父管教我們, 是要我們得益處, 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。 (來十二5-10)
兩處經文都提醒我們,不可以輕看神的管教。因為它是:
- 出於愛(箴三12a;來十二6);
- 猶如父親的管教(箴三12b;來十二10a);
- 使我們在神的聖潔上有分(來十二10b)。
慕迪說,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,每有過犯,他的母親就要他到外面,自己挑一根樺樹枝進來交給母親鞭打。他起初試圖儘可能地遠離母親與棍子, 但他很快就發現, 站得越遠, 鞭打對他的傷害就越大。後來他發覺儘量靠近母親, 傷害及痛楚反而較輕。因此他勸勉信徒, 每次接受神的管教時, 要親吻主的杖, 走近主身旁。10
三. 神的愛在引領回歸時得滿足 (8-11節)
8以法蓮哪,我怎能捨棄你? 以色列啊,我怎能棄絕你?我怎能使你如押瑪? 怎能使你如洗扁?我回心轉意,我的憐愛大大發動。9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,也不再毀滅以法蓮,因我是神,並非世人;是你們中間的聖者,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。10耶和華必如獅子吼叫,子民必跟隨祂。祂一吼叫,他們就從西方急速而來。11他們必如雀鳥從埃及急速而來,又如鴿子從亞述地來到。我必使他們住自己的房屋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8-9節更明顯地指出, 神的心會因百姓的犯罪而傷痛。當人們正在思考, 神會用何種嚴厲的審判來懲治以色列民時,神忽然提出四個設問句:
- ̇ 以法蓮哪, 我怎能捨棄你?
- ̇ 以色列啊, 我怎能棄絕你?
- ̇ 我怎能使你如押瑪?
- ̇ 怎能使你如洗扁?
最後作出結論說:我回心轉意,我的憐愛大大發動。
「押瑪」和「洗扁」是在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滅時,一起被毁滅的(申二十九23;參創十19, 十四2、8),是神徹底毀滅的象徵。這裏以色列被喻作一座有罪的城、要面對神審判的城。然而, 因為神的憐愛大大發動, 祂沒有讓以色列如同早期在平原被毀滅的城市一樣, 證明神不會放棄祂的子民。
這裏有三個否定助語詞 lo(「不」), 是三重的強調,目的是說明祂不會永遠拋棄祂的子民。滕近輝牧師將神痛苦的無奈與嘆息, 描述得淋漓盡致: 「婚姻破碎, 孤單, 躑躅於撒瑪利亞城外的山徑上, 忽然, 先知何西阿聽見了自己嘆息後面的嘆息—耶和華的嘆息。沉重的嘆息。這嘆息的尾音凝成線條與啟示。先知在聖靈的感示之下, 捕捉着這些嘆息的線條。」11 在愛的管教鞭打中, 神和人一同受傷受痛。這種堅靱的愛 (tough love), 我們又能領悟多少呢?
第9節說:「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,也不再毀滅以法蓮。因我是神, 並非世人, 是你們中間的聖者, 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。」當以色列亡國被擄的時候, 神說不再毀滅, 雖是被拆毀了, 卻不是終極的毀滅。神雖然高高在上, 但不同於世人, 祂縱然有忿怒卻仍施慈愛, 祂的愛卻超越一切。
10-11節更進一步指出神的能力與作為。第10節指出神要像獅子召喚— 不是向子民發烈怒, 而是要召喚祂的孩子急速返回, 好帶領他們回歸到應許之地。第 11節則指出百姓要像雀鳥返回 — 雖然「鴿子」方向感很強; 但無論如何, 神仍會作他們的領航者, 從亞述而回。「這是耶和華說的」是神添上的親筆簽名, 讓人不得不相信。
這預言在歷史上曾部分應驗,但完全應驗卻要等到將來。神必要復興以色列。從出埃及最初的拯救(1節)和末後的拯救(11節);從心愛的「孩子」( 1節)到被寬恕後再次回歸的「孩子」( 10節 ),都說明神不計前嫌,要挽回祂的子民,並賜福給他們。它與新約「浪子的比喻」(路十五11-32)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結語
從經文可見神的愛是不離不棄的愛、管教的愛、等候的愛、挽回的愛。我的大兒子賴爾立(Caleb)在大學時期, 曾因沉迷電腦遊戲, 荒廢學業, 令我們牽掛不已。只能繼續為他禱告, 且無條件地愛他。感恩的是, 到了大學最後一年, 他忽然醒悟過來, 作出最後努力, 合格畢業。後來他向我們剖白, 他因沉迷電腦遊戲, 耽誤了學業。直到在一個退修會中, 當講員說到耶穌那釘在十字架的愛, 他深受感動, 決志要重投神的懷抱, 不再虛度人生! 更把兩千多張軟件光盤都砸爛扔掉! 後來, 爾立蒙神呼召, 奉獻自己全職事奉神,並在2019年12月被按立為牧師。神既用無條件的愛接納我們, 我們也只能用愛去融化兒女們冰冷的心。在這個功利主義、物質崇拜、自我中心的世界裏, 基督徒不需要流落遠方才算成為浪子。只要稍有疏忽, 我們的心就會離開父神的愛, 在心境上遠遊而去, 恣意地過着背逆的生活。
感謝神!雖然我們失敗、犯罪、軟弱、虧欠、背逆、跌倒, 神那不忍棄我、偉大的愛卻沒有被沖淡。讓我們將心歸家吧! 神早已展開愛的雙手, 等待你我回家。
附註
1 取材並節錄自: https://wellsofgrace.com/biography/biography/
matheson.htm;瀏覽於2022年11月7日。
2 《生命聖詩》,第329首。〈不忍棄我的大愛〉這首聖詩的歌詞如下:
i) 不忍棄我, 偉大的愛,疲勞靈魂因祢得安;
所賜生命我今歸還,願它流入恩典深洋,得享豐盛無疆。
ii) 照我行路,生命真光,將殘的燈帶來就祢;
我心因此得蒙亮光,並有主的榮光照及,更顯光明美麗。
iii) 救主捨身,罪中找我, 我又何能關閉心門?
我在雨中瞻望彩虹,知道應許不落空,天明不留淚痕。
iv) 我所仰望,恩主十架,實在不敢片刻離棄;
今世榮華現歸塵土,紅花遍地荒涼草地,生命永無止息。
3 何西阿曾被稱為愛的先知。在何西阿書中有着豐富的愛的詞彙,
他用了四個希伯來文「愛」的字詞來說明:’ahab (19次);hesed (6次);raham (7次);naham (2次)。
4 Irving Jensen, Old Testament Survey (Chicago: Moody Press, 1978), 417.
5 Douglas Stuart, Hosea–Jonah, vol. 31,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(Dallas: Word, 1987), 176.
6 Bruce Waltke, Genesis: A Commentary (Grand Rapids: Zondervan, 2001), 579.
7 John Calvin,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, I.11.8.
8 “The essence of idolatry is the entertainment of thoughts about God that are unworthy of Him.” A. W. Tozer, The Knowledge of the Holy (San Francisco: Harper One, 1961, 1978), 3.
9 Stuart, Hosea–Jonah, 177.
10 J. B. McClure, ed., D. L. Moody’s Child Stories Related by Him in His Revival Work in Europe and America (Chicago: Rhodes & McClure, 1877), 50.
11 滕近輝:《路標》(香港:宣道,1986),頁109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