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,耶穌說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之第三日(即七日的第一日)是從週六晚開始算的,但因耶穌說要像約拿三日三夜在黑暗中,所以祂必須經過週六晚才復活。 1 啟導本的佐證。 其馬可福音參考資料四P.1396 L13-L19 2 同此參考資料四P.139 5之L3-L5: 寶貴的意義: 耶穌『三日三夜』在地裡死了,表明祂甘願為全人類犠牲自己而成就救恩。與約拿「三日三夜」在魚肚中的情況相比,約拿進入魚肚中,並非出於甘心,而是因着他悖逆神的旨意而被神管教的結果。他千方百計逃避神,當神藉着水手們將他『搜出來』時,約拿在無可奈何下,吩咐水手將他掉在海裏,以換取風浪平靜。這顯示出他寧死不從的態度。 然而,耶穌卻截然不同,祂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( 腓2:8 ),正是耶穌偉大和珍貴之所在。 耶穌說: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、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、也有權柄取回來.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。』約翰福音 10:18 聖言之友,讓我們紀念耶穌因『甘心順服』而將命傾倒,祂的犠牲大愛,成為我們這些『順從祂的人』的激勵和榜樣。 默想:『他既得以完全,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。』(希伯來書 5:9) |